“有声语言艺术”系列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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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有声语言艺术”系列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发布会在京举行。由国家文旅部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牵头提出,联合国内有代表性的有声语言艺术家、理论家、教育家、文学家、社会专业组织专家及相关合作机构制订的《现代诵读艺术等级评定标准》《有声语言艺术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等5项标准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审查通过并正式向社会发布,该系列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有声语言艺术行业标准建设的空白。
据悉,本次发布的系列标准共包括《现代诵读艺术等级评定标准》、《有声语言艺术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包括诵读艺术家、领诵员、范读导师、现代诵读艺术专业教师、现代诵读艺术专业评委、播音员/主持人、演说家、讲解员、新媒体主播、演员、配音演员、编剧、剪辑师、录音师、音响师、作词、作曲、演奏员等22项)、《有声语言艺术准入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包括少年诵读艺术家、少年领诵员、少年范读导师、青少儿播音员/主持人、少年配音演员、少年演说家、少年讲解员共7项)、《有声语言艺术教育金牌教师/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全民诵读推广单位”系列称号创建及评审规范》(涉及“全民诵读推广单位”“中国诵读名城”“中国诵读之乡”“中国诵读名校”共4项称号)。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现代诵读艺术专业委员会主席项建新担任了本次“有声语言艺术”系列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编写组组长,他指出,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近年来,作为社会主义文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声语言艺术的艺术地位、社会关注度、群众参与度均日益提升,从事有声语言艺术教学与实践的人群不断扩大,同时,与此不相匹配的是,有声语言艺术理论体系、艺术标准等方面的建设存在匮乏和良莠不齐的情形。为促进有声语言艺术的规范发展、健康发展,进一步梳理和提升有声语言艺术的理论建设,进一步建立和规范有声语言艺术和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的评价标准,此次发布的五大项标准33项分标准将成为有声语言艺术发展的有力抓手,下一步将围绕标准的实施面向全社会开展技能培训、实践展演、考级评定等普及工作。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现代诵读艺术专业委员会名誉主席瞿弦和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上,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持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崇德尚艺、守正创新,要坚定文化自信、坚守艺术理想、勇攀文艺高峰,有声语言艺术工作者要进一步推动有声语言艺术规范健康发展,为中国社会主义文艺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为“全民阅读”战略和“书香中国”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强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