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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书展丨冯唐:我的北京,我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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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读书 马捷讯)休闲长袖卫衣搭配牛仔裤……7月22日,作家冯唐现身香港书展“世界视窗讲座”。他以一段自嘲开场:“我一直是一个很容易紧张的人,今天是特别紧张,原因也简单,就是年纪大了,一些特点会被放大,比如紧张和口吃这些毛病。”

虽自称是“内向的结巴”,但冯唐依旧一人讲足了40分钟,聊了聊他的出生地北京,也与读者分享了他的写作生涯。

以下为讲座实录,略有删减:

“文学很难离开城市”

所谓的严肃文学,其实是一个“人学”,就是拿“人性”作为研究主体,用文字表达人类在不同困境中的困扰。我们可以从一个好的文学作品中,看到古往今来人类的困扰,能够产生共鸣。这是我理解的文学。

从这个角度看,文学——关于对“人性”的理解,是跟城市分不开的。在城市里面,大家比较方便聚在一起,人和人更容易产生关系,更容易产生爱恨情愁,更容易在爱恨情愁中折射我们想表达的人性。我很喜欢的作家多数都会有一个城市,比如说像亨利·米勒笔下的纽约、巴黎。如果能有一点点业余时间到一个城市,我喜欢看这个城市的作家所指引的地方,想去看看我读过的那些地方究竟长什么样子,跟他的文字做一些对比,我觉得很有意思。

中国古代也是一样的,比如李白和杜甫写的长安。再比如北京,老舍写得很仔细,有时候沿着老舍的作品去看看北京,跟平常自己乱看,还是有相当的差距。

其实现在我发现一个现象,与上述的规律有所偏差。现在有很多生活在大城市里的作家,写很多关于农村的事儿,写农村那些苦事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都憋着要得诺贝尔奖,得诺贝尔奖可能就得写点中国的苦事,看着不像现在生活的事儿。还有的作家写穿越、假历史等等,也是跟我们现在的城市关系不大,可能这些东西容易改成影视。但是我觉得,如果作家的作品想留住,还是要有一个核心城市。

文学很难离开城市,而大面积存在。

“北京给我很大的帮助”

我生在北京。我爸是一个印尼出生,18岁在印尼排华的时候回国,祖籍是广东的一个男人,我妈是一个纯蒙古人,现在的西木拉沦河和老哈河交界的地方,现在叫红山文化的发源地。他们俩一个往南走,一个往北走在,在北京遇上了,后来有了我哥我姐和我。

我上完协和(医科大学)是27岁,严格意义上讲,除了一年在信阳的军训,我此前从没离开过北京。所谓“故乡”,我自己的定义是:20岁之前如果你在一个地方连续待五年,那个地方就是你的故乡。因为这五年已经把你很大一部分三观及生活的习惯确认了。

刚才也有记者问我,是不是很爱北京,其实有时候是相反的。想起北京的不好,是很容易罗列出一百多条的,如果想起北京的好,其实很难说的明白。这不是一个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最重要的原因,这个城市可能小一半的人,是给别人找麻烦的生物。

我生在北京广渠门附近,二环边上。每次去机场的路上,我都喜欢往窗外看,已经看了那么多遍了,但每次还是想看,也能看到一些新的东西,这种时间久了,我发现一个好处,就是写文章的时候,可以有很多细节。每当我闭上眼睛想的时候,那些原本看似无意义、无意识的东西,那些对这个城市用眼睛反复去看、用身体去看、用感觉去看所收集的信息,会用各种非常生动的形式,渗到键盘里,渗到笔头,从这点上我觉得,看很多城市,有时候不如把一个城市看得仔细一些为好。

北京给我很大的帮助。我此前有一个作品叫《不二》,其实“不二”是一个佛教用语,是说不要被二元对立所迷惑。二元对立在最终的形态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看似两个极端的事情,实际上是一件事情。

大家知道“二”是什么意思,比如说“二了吧叽”、“二货”,就是很傻的意思。但北京在四个维度上,有太丰富的变化,你待时间长了,就容易产生这种不二的感觉。一个维度是时间,从元代算起,正式定都也有元代、明代、清代到现在,也算四个朝代了。

另外一个是地理的跨度,北京足够大,地貌变化也很多。第三个是人的维度,北京以两类人为主,一类是给人找麻烦的人,一类是身份不明的人,而正是这些身份不明的人,三观的跨度极其大,人的状态极其不统一。

前三个维度又存在密集度。你能够在很短的地域范围,很短的时间接触很复杂的人和事,我觉得这种城市才会特别好玩儿。

比如说我现在住的广渠门。“广渠门”是原来外城墙的一个门,在东南侧,“广渠”意味着多水,附近有很多暗河和明河。清朝兴起的时候,皇太极打进北京城,先进的广渠门,清朝开始灭亡的时候,八国联军从天津登陆,打进北京的时候,先进的也是广渠门。

广渠门旁边有一个龙潭湖公园,这个公园里有一个袁崇焕庙,只有三间,很小很小,每次路过,我都有意识地经过这个庙,默默拜一下,然后会在旁边看见两组人,一组是跳广场舞的大妈和大叔,还有一组人是唱歌的大妈和大爷。在很短的地理距离,有很多古代的事儿、现代的事儿,一些想法能到心里面去,这可能就是我理解的,北京对我写作的一些影响。

“至少还有四个长篇想写完”

我的写作过程蛮简单的。北京三部曲——《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万物生长》、《北京,北京》,五年一本,三本小说,做三个切面,描述一个少年成长为一个成年人的过程,都是围绕着北京写的。写过这么久之后,我很少去重读,但是有些事重新再还原的时候,我还是明显的感到那个时候依然是北京的样子,其实以为有些东西过去了,其实什么都没过去。你看的,你听的,你触摸的,可能都还在心里。这就是北京和我的写作。

从03年底到15年,我都住在香港……去年,我彻底把所谓的“家”搬回了北京,而且搬到了出生地广渠门附近。目的特别简单,为了延缓老年痴呆。据科学研究,常看小时候的东西,摸小时候常用的东西,可以减缓老年痴呆。所以,我把各个办公室以及住过地方的书都拿回了北京,有一天,我终于收拾得七七八八,把几千本书上架,我忽然有一个非常凄凉的感觉:这些书里面,一定有我想读的,但是这辈子一定没有时间把它读完,那一瞬间我感觉下半生已经非常确切的来临,而且是比较差的那一半,最好的一半已经过去了。

从那个感觉引申,我想来日无多,还得加紧写。手上和脑子里至少还有四个长篇想写完,还有二三十个小故事想写。除非出现很大的变故,我想我后半生也许不会再搬家,就在这些书里,在这个城市里,争取进入我写作的第二阶段,能把自己的脑子清零,不要想复杂的形容词、副词,多用动词,多用名词。

一个人说到底,可能也只能在一个城市终老,也就是这样了。